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企业薪酬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21号)《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山东省企业薪酬调查统计报表>)的复函》(鲁统函〔2018〕43号)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要求,2021年我市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2021年4个季度47家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数据(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延续2020年工作部署,每季度初报送上季度人工成本数据)。
二、调查时间和完成时限
本次对2020年度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时期指标为2020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
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在全市进行。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样本企业在线填报数据,打开任意浏览器(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登入网址:http://survey.mohrss.gov.cn/xcdc,进入企业薪酬调查填报系统的登录页面,选择“企业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企业用户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例如,组织机构代码为:112244441,则用户名为:112244441;若企业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则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替代,例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2244112244441X,则用户名为:112244441)、密码(系统默认密码为用户名后六位加Cs&9,例如:244441Cs&9。新密码设置规则为:长度至少10位,并含有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字符四种类型)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
各区县人社局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后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后提交至人社部。不具各网络在线填报数据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报。
五、调查管理
(一)人社部统一组织样本企业的抽取、分配,培训手册样本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的提供。
(二)市人社局对个区县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负责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的复核。
(三)各区县人社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培训样本企业调查人员,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确认。
(四)样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配合本地人社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本调查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rss.gov.cn/tjdc/qtxcdc。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调查工作中遇到新问题及时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沟通。市局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各区县局也要按照企业薪酬调查总体安排,建立工作调度制度,确保按时上报数据。
(二)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各区县局按照分配的样本数量、行业结构上报数据。对下发的样本企业中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抽样和替换,以保证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三)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各区县局要加强对样本企业的培训,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确保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企业人工成本指标及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指标等填报准确。
(四)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重点保证各项调查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解决填报环节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数据审核流程,并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样本1%的比例做好抽查工作,加强调查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五)各样本企业应按时填报真实准确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于不配合的企业我们将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上门调取填报数据。
联系人:李震 联系方式:2868781
相关附件:薪酬调查相关资料.zip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