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全面做好我市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推荐
各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注意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确保实效,做好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申报工作,为更好柔性开发高层次专家资源服务地方发展搭建优质平台载体。
(一)市级专家服务基地
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的申报主体为:淄博市内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各区县要根据《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围绕打造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源协同创新平台,优先推荐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具备较好基础,或在引领专家服务基层方面取得较好业绩的单位。
(二)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申报主体为:淄博市内在乡村振兴和专家服务农业农村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农业园区、农业技术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各区县要根据《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以能够加快农村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乡村骨干企业和技术人才等为主要考量内容,优先推荐在服务“三农”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
(三)申报要求
2021年度,全市计划认定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共10家左右。各区县至少推荐1家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1家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各区县要认真做好相关基地的调研摸底、推荐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内容详实细致的建设单位情况介绍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地运行发展现状;基地优势条件;引领专家服务情况;研发机构及荣誉;科研成果及转化情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情况;获得各级各类支持情况等。
二、基地需求征集
为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基地的桥梁纽带和平台载体作用,引导高层次专家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力优势,增强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向省、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征集科技、农业、医疗、教育、法律等方向服务需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深入发掘本区域内的需求项目,填写《专家服务基层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市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筹安排,组织专家服务团适时开展服务基层活动。
三、基地考核评估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每两年对市级专家服务基地进行一次评估。2021年度考核评估对象为2019年确定设立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已晋升为省级基地的不在范围内)。评估主要内容为基地的总体建设发展情况、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情况、引领支持专家服务产业发展情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情况等。各区县要组织有关基地认真梳理总结设立以来工作情况,填写《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工作考核表》(见附件3)。
市局将根据基地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及所在区县评价建议对基地进行等次确认。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基地,市局在省、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中予以支持,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确定的专家服务基层示范活动,并适时推荐参加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审核推荐,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专家服务基层需求计划表》、《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工作考核表》PDF电子版报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四科协同邮箱。
联系电话:2769857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