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地名专家学者的优势特长,充分吸收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提升我市区划地名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拟建立淄博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划地名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文化素养较高,热心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二)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机构编制、数据统计、人文历史、环境保护、地理民俗、社会事业发展等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

(三)熟悉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等有一定研究。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市区划地名政策法规及地名规划等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等工作;

(二)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事项进行论证评估;

(三)经授权对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进行评估;

(四)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五)参与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活动;

(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命名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七)协助地名主管部门做好涉法涉诉相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申报者,请填写《淄博市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申请表》(表格可到淄博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淄博市民政局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时的劳务报酬,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鲁财采〔2017〕28号)执行。

(四)淄博市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由市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zbsmzjzqk@zb.shandong.cn,也可交送或邮寄至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办公楼1105室,联系人:崔现龙,联系电话:0533-3887715。

附件:淄博市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申请表.xls

 

 

淄博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