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紧紧围绕科教创新赋能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高层次、团队化、可持续”的要求,重点支持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
二、申报类型
(一)“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经济技术类)
1、申报条件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以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为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拥有博士学位。引进单位需在2020年10月15日前与外国专家签订1年期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外国专家引进后每年为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团队项目核心专家每年为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成员每年合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同时,外国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成员。
2、申报材料
《淄博市“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均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中文全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和电子照片,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工作合同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对于最能反映专家层次、水平的重要附件建议用人单位提供翻译件。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由各区县科技局(外专局)负责填写,请务必严格按范例填写表格,保证专家信息准确性。
(二)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
1、申报条件
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主体应是在淄注册登记、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来淄前曾在海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核心技术、关键工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来淄后在我市企业承担技术攻关项目和关键工艺研发,从事领域为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者可优先考虑。
(3)聘用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合同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个合同年度为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税前年薪达到2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淄博市“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表;
(2)企业注册登记、专家工薪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海外工程师”本人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出入境签章记录;
(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外国人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天)之一的复印件;
(5)企业与“海外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6)淄博市“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
(7)其他相关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材料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各区县科技局(外专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审核通过的汇总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三)市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1、申报条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专家2020年为淄时间需符合相应要求,其中,个人项目专家本年度为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团队项目所有成员本年度为企业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15天。项目应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并列入当地重点工作计划、或具有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在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项目。
为确保项目执行率,申报人选2020年服务企业必须已经达到相关要求,同时,符合经费支出标准、可予以核销的经费数额已达到10万元。
2、申报材料
《2020年淄博市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均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中文全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和电子照片,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工作合同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专家为工作证明材料(远程工作证明材料、出入境记录、工薪发放凭证等)。对于最能反映专家层次、水平的重要附件建议用人单位提供翻译件。
《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由各区县科技局(外专局)负责撰写,请务必严格按范例填写表格,保证项目信息准确性。
(四)市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
1、申报条件:有企事业法人执照或其他合法资质;有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以及较强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有2年以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业绩,所推广的成果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2、申报要求:各区县或市直部门、单位原则上申报市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不超过2个,申报2个及以上的,要进行排序并加以说明,已经被命名为国家、省、市引智基地(引智单位)的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淄博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反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情况的电子版照片(不少于5张)。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申报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类别项目。
2、资助期内的国家外专项目、“外专双百计划”、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国批省批各类项目等入选专家和专家团队不再作为申报人选。往年已获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3、已申报2020年度国家、省级引进外国专家项目但未获评的,自动纳入市级相应类型项目评选范围,无需再次报送申报材料。
4、本市非外资单位(包括中资占50%以上的合资企业)均可申报。
5、请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
联系电话:2791863
电子邮箱:zbkjjwzk@zb.shandong.cn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