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队伍建设,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深入发展,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征集工作。现将我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淄博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智能化技术改造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为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诊断咨询服务和系统性解决方案,拥有2个以上独立完成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成功案例和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服务商企业。

(二)在淄博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率先在所属行业领域成功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愿意将模式复制推广到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应征服务商要求

(一)应征企业应确保其填写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因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而可能导致的任何不良后果。

(二)应征企业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①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淄博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三、应征程序

(一)应征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于2020年5月2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提交《淄博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

(二)各区县工信局对应征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应征企业名单,5月2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材料(一式2)及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技术改造科,联系人郭龙雪,联系电话3183832。

(三)市工信局根据各区县审核推荐的应征企业名单,确定“淄博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予以建档立库,形成“淄博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库,并在网站公布。

(四)市工信局将各区县审核推荐的应征企业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信厅。经省工信厅考察公示后,形成“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库。省工信厅拥有征集活动最终解释和决定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应征服务商企业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参与此次应征活动。

(二)抓好资质审核。各区县工信部门要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应征企业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应征企业的专业特长、成功案例、服务行业领域等情况,对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实行分行业入库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本辖区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

(三)按时上报名单。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对应征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对审核合格企业建库管理,同时,要按时报送应征企业审核确认名单及推荐意见、信息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附件:淄博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基本信息表.docx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