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动能办〔2021〕6号
各区县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市有关产业专班牵头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对“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的通知》(鲁动能办〔2021〕8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央企、省属企业由各区县、功能区发改部门一并组织上报),鼓励各区县跨行政区域联合培育申报“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
请各区县发改部门和市有关产业专班牵头部门、单位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纸质版待省评审后再行上报)。
联系人:刘青 岳梓铭 0533-3187376
邮 箱:fgwdnkhk0533@zb.shandong.cn
附件∶1-1.2021年度“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申报指南
1-2.2021年度“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推荐方案
2-1.2021年度“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申报指南
2-2.2021年度“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