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科工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淄工信发〔2020〕11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培育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从已认定的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中推荐申报,需满足《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中的基本条件。

(二)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请参照《淄博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中的认定基本条件。

(三)省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列入“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库,本着“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进行重点培育。入库企业不对外公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工业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目前获得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3.2020年度机构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市级、省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参考模板)(附件1,2)填写申报书,填写汇总表(附件4)。

(二)省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报单位只需填写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5)。

(三)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区县工信部门。

(二)申报时间

1.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请于4月2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包括推荐文件、市级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4),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统一发公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和培育申报,请于4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包括推荐文件、省级认定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省级培育申请表(附件3)和培育汇总表(附件5),均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统一发公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181189

电子邮箱:jignxinweikejike@zb.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参考模板)附件1-5.rar

     2.2021年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参考模板)

     3.2021年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请表

     4.2021年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5.2021年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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