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期,省人社厅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根据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区县、各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人员资格条件,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

2、审核上报。申报人按照劳动(人事)隶属关系,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出具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须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级有关单位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申报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的隶属关系上报。

请于2021年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径送或寄送(仅接收EMS)至市人社局。联系人:1、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郭恒强(博士生活补贴);2、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王旋旋(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生活补助)

联系电话:2791829,2769857

协同邮箱: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四科

附件1:山东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pdf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