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各技工院校,市属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淄发〔2016〕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3〕8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淄博市技师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淄博市技师工作站应当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陶瓷琉璃特色品牌产业为重点,并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单位主要生产领域具有3名以上社会公认、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知名技师或高级技师,其中至少有1名市级以上首席技师;
(二)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50 平方米);
(三)具有处于本行业较为先进的生产科研仪器设备;
(四)有独立承担过省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经历、经验和成果;
(五)建立完善的“淄博市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每所技师工作站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不少于10人;
(六)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设立技师工作站高度重视,年投入基本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
(七)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已设站单位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将作为申报项目参加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可申报推荐淄博市技师工作站1-2个,推荐名额应优先向技能人才载体储备企业、单位倾斜。中央、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报送材料
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行业)于2020年8月7日前,将以下有关推荐材料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或者通过政务大厅人社窗口、市人社局现场办理均可。
(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有关部门(行业)推荐报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供PDF版;
(二)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技师工作站所属行业及职业(工种)、主要优势;技师、高级技师简介、业绩;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建设计划目标等;提供PDF版。
(三)《淄博市技师工作站申报表》提供PDF和WORD版。
(四)申报单位技师、高级技师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已带或计划所带徒弟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并注明已审验(原件由推荐部门负责审验);提供PDF版。
(五)推荐单位填写《淄博市技师工作站评估要素表》,提供PDF版。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淄博市技师工作站采取单位申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有关部门(行业)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审定的方式进行。
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组织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规划储备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15号)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产业优先、重点培养、超前谋划、精准帮扶”的思路,强化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和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的意识,深入基层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储备建设包括技师工作站在内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项目,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设立淄博市技师工作站,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攻关、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联系人:潘 迎 联系电话:2868598
电子邮箱:zbsrsjxzxkk@zb.shandong.cn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