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科工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企两会区县分会、市企两会经开区分会、市企两会文昌湖分会,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落实突破年”有关精神,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淄博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开展2021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
1.在淄博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都可以申报,数据为集团口径。
2.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含银行、通信、保险等),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独立财务报表且在淄博市纳税的企业也可申报。
3.申报企业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对提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者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4.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较好的社会信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当年未有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等“一票否决”事项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
1.淄博市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中央、省属驻淄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具有行业代表性,发展趋势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主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产品知名度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良好,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企业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资本扩张能力,资产运作状况良好;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等,建立了一定规模和水平的研发机构。
4.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较好的社会信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当年未有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等“一票否决”事项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5.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申报及评选流程
(一)企业申报。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企业可登陆淄博市企业联合会网站(www.zb-ec.org.cn)下载申报书并填写有关信息,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以PDF格式上传申报数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并确保真实、准确。工业企业可同时申报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15日(星期二),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企业纸质、电子版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工信部门审核。
(二)区县初选推荐。区县工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询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对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初选并推荐上报。
(三)综合评价、排名。根据《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评价方案》、《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评价方案》评价办法,建立数据模型,按照定量指标进行打分,汇总形成综合评价得分,按照企业综合得分排名,形成初步建议名单。
(四)部门会审。征询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核建议名单企业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经会审后形成最终建议名单。
(五)公示、公布。建议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市企业联合会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认定结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评价认定结果将形成评价报告,对各级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帮助,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企业按照申报书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认真初选。各区县要加强摸底,全面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企业推荐申报。市企两会区县分会、功能区分会要积极参与,广泛发动、主动配合;各区县工信部门要主动担当、严格把关。各申报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一经查出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企业参评资格。
(三)报送时间:各区县工信部门于6月21日(星期一)前将推荐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企业联合会(淄博市张店区汇金大厦A座2401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企业联合会指定邮箱。
(四)公益原则。申报工作坚持公益、公开、自愿原则,本次评价认定工作全过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市工信局联系人: 孙林 3173009 15053331288
市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李尧 3178976 1328069151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xjqyk@zb.shandong.cn
市企业联合会邮箱:sdzbqylhh@163.com
附件:1.区县推荐报告模板
2.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汇总表
3.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汇总表
4.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申报书
5.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申报书
6.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评价方案
7.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评价方案附件1-6.doc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企业联合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