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经开区农业农村组、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淄博市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加速我市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根据《淄博市农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淄农字〔2014〕96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市农业丰收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2021年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2类奖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范围为: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农业丰收计划办公室组织鉴定的项目或者获得的国家专利技术。具体申报标准详见《淄博市农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合作奖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限报1项。对已获得过市丰收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材料共计8项(见附件1)。材料名称及顺序如下:申报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鉴定书、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及效益证明、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以及其他材料(包括查新报告等)。每个项目要求报送装订成册的全套材料1份,单本申报书8份。

(二)申报市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的材料共4项(见附件2):申报书(见附件2-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见附件2-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3);工作总结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合作协议)。全套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

经济效益的计算按农业部颁布的《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口径执行。

三、申报要求

各区县申报材料,由区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材料收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本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材料收集和审查工作;审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局科教生态科;否则不予接收。

申报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内容参照附件3。

四、申报时间

市农业丰收奖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均采用A4型纸。

2.应用证明由政府、农业、财政、统计等单位出具均可。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丰收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生态科)联系。

联系人:赵宏伟    联系电话:2162764

 

附件:1.淄博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淄博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3.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模板。

关于做好2021年市农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