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市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地方事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自淄博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联合修订《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淄农字〔2014〕96号)以来,我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在做好农技推广的同时,积极研制、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为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成果管理工作,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最新要求,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要求
1、提报申请材料。项目主持完成单位要提前1周向淄博市丰收计划办公室提报鉴定申请表,经办公室同意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为保证评审质量,每个单位每次鉴定不能超过4项。
2、主要完成人员要求。因农业丰收计划是面向基层的推广项目,完成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市奖励办法要求,总人数最多15人(省级2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基层农技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省级65%),乡镇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所占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30%。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请鉴定时主要完成人就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填报,与次年申报奖项时人员要完全一致。
3、鉴定专家人员组成。鉴定评审专家按照7人组成,专家原则要求教授及研究员担任,其中有1-2名经济专家,一个单位内专家不能超过2人。
4、鉴定证书制作。鉴定会结束后,完成单位要及时完成《农业技术推广成果鉴定证书》的制作,拟申报省级奖项的要及时到省厅备案盖章。
二、成果评审要求
每年5月份,市农业丰收计划办公室组织淄博市农业丰收奖的申报工作。凡是每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淄博市丰收计划办公室组织或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组织鉴定的项目,可以参加下年度省及市组织的各种奖项的申报。
1、申报省级成果注意事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当年成果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材料,严格按照《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执行,主要完成人员比例、身份要与鉴定书一致。全市各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丰收奖的,其本人必须注册并有效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其本人信息可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否则,取消其本人授奖资格。凡获得省丰收奖个人荣誉证书的人员,均为省丰收奖主要完成人。每个单位年内只能推荐2项成果申报省级丰收奖。
2、申报市级成果注意事项。市级农业丰收奖申报范围涵盖种植、养殖、农机等方面,每年最多评出成果奖20项,合作奖2项。完成人员要严格按照鉴定时人员数量及比例组成。
三、其他事项
各完成单位在提出鉴定申请时,确定组织鉴定级别,参加省级奖项评审的一律要省级备案。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市农业丰收计划办公室。
联系人:赵宏伟 电话:2162764
淄博市农业丰收计划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