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开展我市第一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
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原则上应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优先。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原则上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造价咨询资质和招标代理业绩的优先。
二、试点项目申报
试点申报项目一般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原则上为采用通用技术的正在实施或拟将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直、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各安排不少于2个工程总承包项目、1个全过程咨询项目,其他区县不少于1个工程总承包项目、1个全过程咨询项目(可以为同一项目)。
已列入省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的不再重复报送。
三、申报时间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试点申报工作,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选定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汇总完毕后填写附件1、2、3、4相应表格,于10月21日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gchfk@126.com。联系人:徐凯,联系电话:230078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择优确定部分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作为全省第三批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和项目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1.淄博市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2.淄博市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项目推荐
汇总表
3.淄博市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4.淄博市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推荐
汇总表
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工程总承
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第三批)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