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经发局:

  为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淄博人才金政37条)及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淄博市全职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全职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专项资金申报从即日起至20201025日止。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201811日后首次全职从淄博市外企业引进淄博市境内企业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经理人。

(一)在世界500强企业及直属子公司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在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公司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在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直属子公司工作2年及以上,且担任过中层管理职务;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二级子公司工作2年以上,且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

(三)与引进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淄博市内缴纳养老保险金半年以上;

(四)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必须不属于本集团内部调任及政府行政任命。

三、申报材料

1.淄博市全职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专项资金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申报者与淄博市内用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均可)

5.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从业证明及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协议。

四、相关要求

申报人于10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4份,报各区县工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经初审通过后(加盖公章),各区县工信部门于1028日前将材料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工信局企业管理科邮箱。

联系电话:3173009;邮箱:gxjqyk@zb.shandong.cn

 

附件:淄博市全职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专项资金申报书.doc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012